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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是了得 公會尋找資深會員與從業人員

歡迎服務超過50年前輩回娘家與公會同慶

資深前輩是旅行業的資產,也是後進學習的榜樣;為獎勵台北市旅行同業資深會員代表及從業人員長期服務的責任心與榮譽感,台北市旅行公會這幾年接續辦理「資深績優從業人員獎勵」;邀請符合資格且年資達30年及40年之從業人員蒞臨公會並接受表揚。 ( 文=唐偉展 攝影=唐偉展、陳楚涵 )

頒贈2018年資深從業人員獎。

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吳志健強調,每位在人生中投入數十年無悔付出於旅行業中的業者,不論30年或40年都代表著一個階段性的里程碑;他特別感謝這些資深前輩把人生裡的菁華歲月都貢獻給了旅行業,也藉此機會給後進者學習的目標與方向、能持續為旅遊業努力。

值得一提的是,台北市旅行同業公會自1969年成立迄今已超過1470家會員,而今年更是台北市旅行公會成立50周年;今年除了繼續舉辦「資深人員獎勵辦法」,更希望能尋找到在旅行業界服務50年以上的前輩,除了期待這些前輩能主動與台北市旅行公會聯絡,也希望知道旅行有服務超過50年的業界朋友們踴躍向台北市旅行公會提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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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健表示,藉由旅行業前輩們持續地督促與指導,相信能讓台北市旅行公會保持進步的動力,協助會員解決問題,爭取生存空間。


▌ 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資深績優從業人員獎勵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為獎勵台北市旅行同業資深績優會員代表及會務人員長期服務之責任心與榮譽感,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對象
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公司編制內正式會員代表(或負責人),優秀員工及會務人員,發放日仍在職且符合獎勵條件者。

第三條 獎勵條件及標準
(一)正式會員代表(或負責人),會務人員實際於業界服務屆滿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含以上)者。
(二)優秀員工實際於業界服務屆滿二十年、四十年(含以上)者,依下列情形獎勵
年資計算方式以觀光局異動申請表加總年資為準(公司年資及勞健保資料列為參考),計算基準為前一年度(12月31日前),當年度年資不列為累計年資計算。

正式會員代表 領徽
年資達20年者 20年紀念領章
年資達30年者 30年紀念領章
年資達40年者 40年紀念領章
優秀員工 領徽
年資達20年者 銀質領章
年資達40年者 金質領章

第四條 致贈日期
相關獎勵人員於每年年終晚會或會員大會召開日期時頒發,其年資達四十年以上之正式會員代表(或負責人)及會務人員者,於大會期間公開表揚由理事長頒發致贈,其他資深人員獎項於會員大會結束後隔日至公會領取。

第五條 申請辦法
相關符合資格人員由所屬會員旅行社推薦,每家公司每年推薦一名為限,但公司人數超過30人以上者,可專案推薦申請(限會員代表,但每位從業人員於執業過程中只能申請該階段年資乙次),備妥相關資料後寄至公會審查,如通過後專函通知並公布於公會網站。

第六條 申請日期及文件
每年度申請日期為當年度7月1日至10月31日止,推薦人員須填妥推薦表格,經所屬會員旅行社用印並備妥下列文件後寄至公會:
(一)觀光局人員異動表
(加總年資需符合申請標準)
(二)申請書一份
(三)勞保卡影印本乙份(若為公司負責人或無勞健保者請附在職證明)
(四)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第七條 此獎勵方案是為獎勵“實際在職”之資深旅行業從業人員,本會有權進行抽查訪問,若經調查該申請獎勵人員並無實際從業之事實,本會有權將該申請案列為不合申請條件。

第八條 實施與修訂
本辦法經理事會議通過,理事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TTN旅報1114期, 2019/10/28 出刊, P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