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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非旅行業經營旅行業務 全聯會:99%業者都反對

觀光局研擬規劃修正「發展觀光條例」,放寬非旅行業得經營旅行業務,旅行業全聯會11/6召開「旅行業求生存反修法記者會」,申明旅行業者強烈反對的立場。

中華民國旅行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蕭博仁表示,觀光局欲修改第27條法條,只要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者,得安排國內旅遊、食宿及交通,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不需要繳保證金,不需要加入任何聯保協會,不需要購買高額旅遊履約險及責任險,假若通過法案,任何人都可以從事旅遊行為,將造成市場大亂。

旅行公會全聯會國內旅遊委員會總召集人林義順指出,如果旅行業務門戶大開,部落客、網紅、旅宿業、車公司或和農村都可以成立個人工作室從事旅遊業經營,天下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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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博仁指出,新型態旅行社或新創產業都不應該背離「旅客的安全、旅遊的品質、旅客的保障」這3大原則,旅行社屬特許行業,需繳納保證金、加入品保協會,每年要購買旅遊履約責任險,且團團要投保旅客責任險,旅遊行程或旅客一旦發生意外,旅行社能馬上啟動急難救助金,並且依旅責險全面理賠,和旅平險需認定責任歸屬才理賠的狀況大不相同。

蕭博仁進一步表示,觀光局日前發文要修改「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高達99%的業者都不贊成。

依觀光業統計,旅行社承辦國旅旅客數約400~800萬人次,若開放任何人都可來做,旅行社至少會掉一半業務量,保守估計每年會影響旅行業5億元到10億元營業額。


【TTN旅報1064期, 2018/11/12出刊, P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