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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源攜帶新制4/8上路
每人限帶2個禁機上充電

隨著航空安全規範持續升級,國際民航組織(ICAO)針對鋰電池行動電源推出新規範,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局)宣布,自4/8起全面實施新制,未來旅客搭機時,每人僅可攜帶2個行動電源,且飛行途中全面禁止使用及充電。

此次調整主要針對行動電源攜帶數量進行限縮。過去規範已明定行動電源不得託運,僅能隨身攜帶登機;新制則進一步明確限制數量上限為2個,並重申飛行期間禁止使用或充電,以降低鋰電池可能引發的安全風險。

民航局指出,目前國籍航空公司及多數往返台灣的外籍航空業者,早已實施機上禁用與禁止充電措施,本次與ICAO規範接軌的重點,在於統一行動電源攜帶數量,讓管理標準更加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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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新制順利上路,民航局於3/30召集航空公司、機場單位及航警等相關機構進行協調,並規劃清明連假後正式實施,同時預留宣導期,加強旅客對新規的認知。

在安全提醒方面,民航局也呼籲旅客,攜帶行動電源時應做好個別包裝與防護措施,避免因碰撞或短路引發危險;同時務必遵守機上禁用規定,切勿在飛行期間使用或為行動電源充電,以共同維護飛航安全。

隨著鋰電池產品普及,航空安全管理亦持續強化。此次新制上路,不僅是與國際接軌的重要一步,也反映出航空產業對飛安風險控管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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