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訪鳳凰旅遊董事長 張巍耀 ✨
投資人通常關注公司的營收、毛利率、淨利率,並最終以EPS(每股盈餘)衡量公司為股東創造的利潤。然而,判斷一家旅行社的好壞並沒有單一標準。對於外部投資人或消費者而言,旅行社的財報數字往往令人困惑。為什麼有些旅行社營業額高達數百億,淨利率卻僅有2%或3%?為什麼有些旅行社毛利率高得嚇人,卻依然喊苦?這一切都源於旅遊業特殊的會計準則—總額法與淨額法的認定,以及集團化營運與業外投資的複雜性。
鳳凰旅遊董事長張巍耀認為,營收財報只是綜合營運下的數字結果,然而單看這樣的結果許多人就會評斷旅行業「好不好賺」。然而影響旅行業財報數字,綜合營收認列、毛利率計算、淨利率現況,以及外部因素(如匯率和子公司業務)等,都一一影響著公司財報數字的複雜性。
✨ PROFILE|張巍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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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職 | ➤ 鳳凰旅遊董事長 |
| 經歷 | ➤ 2002年於英國倫敦Gulliver Travel任職,2003年返台擔任鳳凰國際旅行社台中分公司主管,隨後歷經特殊路線部、郵輪部、長程部、資訊財務處等部門之領導職務。2011年帶領鳳凰郵輪部期間,帶動亞洲區大型郵輪包船風潮。2015年起擔任郵輪協會理事迄今。 |
| 學歷 | ➤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 |
一般大眾通常認為「收了多少錢,營收就是多少」。但對於上市櫃旅行社來說,營收的認列必須遵守嚴格的會計準則。首先必須認識的,就是「總額法」與「淨額法」的計算。計算法源主要依據國際與本地會計準則來判斷(目前台灣主要依循IFRS 15,因此制定了TIFRS15作為台灣市場適用);常見的判斷點有:是否為主要履約負責人、是否能決定售價、勞務內容、項目以及是否承擔銷售風險。
營收認列的兩難
「總額法」與「淨額法」
最簡單的區分法是,團體行程必須採用「總額法」認列營收。例如一個10萬元的團體行程,若扣除所有代收代付費用後,實際利潤只剩1,000元,然而總營業額仍計為10萬元。至於「淨額法」適用於公司作為中介,僅銷售單向產品的情況,例如:單純的機票、酒店或票券等;旅行社僅是過手服務,營收認列的金額只計算差額部分(利潤)。例如一張票10萬元,成本9萬9,則公司認列的營業額只寫1,000元。這也是為何以機票、票券銷售為主的OTA,在初期營業額看起來較小的原因。
在團體業務部份,採總額法認列根據產品路線、性質不同,其毛利率通常在5%到15%之間(尚未扣除管銷費用)。如果毛利率低於10%,在扣除人事成本和刷卡手續費等開銷後,許多公司根本呈現虧損狀態;至於採淨額法認列的單向產品(如機票、票券),毛利率計算僅需扣除刷卡手續費或其他必要成本,數字呈現自然高。因此,旅行社的機票、票券類產品銷售比重高,整體報表呈現的毛利率就會被拉高,常被誤解為「很好賺」。
但事實上只是來自於會計認列方法的混合結果,有時即使毛利率看起來不錯,但在扣除所有管銷成本(如水電、人事、管理費用等)後,旅遊業的淨利率通常只有2%到3%;旅行社都是在代收代付後的差額上,被課徵5%的稅(差額課稅)。這也是為何沉重刷卡手續費與稅務,是旅行社一直以來的痛點,但卻是銀行最愛的產業之一。
集團化與業外收入
亦是影響財報的關鍵
此外,許多大型集團化旅行社呈現的財務數字,並非單純來自旅遊本業。張巍耀指出,由於旅遊業受到特許執照的限制,若要經營其他業務(如飯店、遊覽車、航空業務代理GSA),都必須透過成立子公司或特定公司來運營;而其中「GSA」主要代理機票銷售,其毛利率較高,合併在集團的綜合財報中,就能拉高集團整體的毛利率。
旅行社因為金流量大,常有運用閒置資金投資,就有機會創造額外的業外投資利潤收益,這部分收益也會直接加總到財報中,再次拉高公司的營業額與毛利率。值得一提的是,旅行業接軌的是國際市場,因此匯率波動也往往是影響營收的關鍵。張巍耀表示,台灣對外所有貨幣交易,幾乎都是透過美金中轉;潛在風險在於許多公司在匯率漲時,公司為了鎖定成本買入外幣,而因匯率的盈虧都必須認列盈虧之列。
給中小型旅行社建議
(採訪=莊士賢、吳育光 整理撰文=吳育光)
【TTN旅報1422-1423期, 2025/9/29 出刊, P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