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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免簽再+1
7/1起前往菲律賓旅遊免簽14天

外交部長林佳龍於6/13出席菲律賓國慶酒會時,代表我國政府宣布再度延長菲國民眾免簽一年。在外交互惠原則下,菲律賓政府於6/19公告,自7/1起,持有台灣護照者可免簽證入境菲國停留14日。開放台灣人免簽入境,將有助深化台菲兩國在經貿、投資及觀光等領域的交流合作。

菲律賓免簽案歷經多年來兩國政府積極協調交涉,終獲得成果,這不僅歸功於政府相關部會及國人的共同努力,更是外交部推動「總合外交」的具體實踐。林佳龍對菲國政府務實推動台菲關係表示肯定。

菲律賓駐台代表處2025年6/19正式公告台灣觀光免簽辦法。(圖片來源=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菲律賓駐台代表處網站)

菲律賓駐台代表處也在同日(19日)公告,因應入境菲律賓的相關規定調整,現針對持台灣護照人士之簽證規定。自2025年7/1起持台灣護照人士如以觀光為目的入境菲律賓,可免簽證停留14天;如欲停留超過14日或非以觀光為目的入境菲律賓者,則須事先申請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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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駐台代表處指出,2025年7/1起持台灣護照人士如以觀光為目的入境菲律賓免簽證停留14天,期滿不得延期且不得改換其他簽證類別。入境時須備妥下列資料:

1.所持護照效期應在6個月以上(自預定由菲律賓離境日起算)

2.已確認的飯店住宿或訂房紀錄

3.足以負擔在菲律賓停留期間之財力證明

4.回程機票或前往第三國的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