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近期擬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條文第11、12、66條,其中,第11、12條大幅提高甲種旅行社資本額與保證金的提案,引發業界關注與反彈。雖然此舉原意在強化市場穩定性,但業界普遍認為無助於遏止惡意倒閉事件的再度發生,在業者建言下,相關條文修正已暫緩推動。第66條針對履約保證保險額度的調高,則因能兼顧消費者權益保障與市場風險控管而獲得業界支持,成為此波修法議題中的共識點。修法背後牽動的是消費者保障與業者經營壓力間的微妙平衡,如何以務實方式推動市場健康發展,已成為產官學多方熱議的焦點。
旅行社資本額調高暫緩
聚焦履約保險修正
交通部觀光署旅行業組組長 湯文琦(上圖左)
交通部觀光署旅行業組組長湯文琦表示,為避免增加業者資金壓力,原擬修正提高甲種旅行社資本額及保證金的相關條文已暫時擱置。她指出,有鑒於綜合、乙種旅行社資本額之前曾經調整,而甲種旅行社資本額多年未調整及近期發生數起經營問題,觀光署擬修正條文以強化市場穩定性。雖然提高資本額與保證金有助增強財務穩健性,但業界反映調整幅度可能加重負擔,因此目前僅推進履約保證保險的相關修正作為現階段補強措施。
此次擬修正條文以提高履約保證保險金額,主要是因應旅行團費用上升,提高履約保證保險額度以保障消費者。湯文琦表示,當旅行社發生倒閉,履約保險將由保險公司賠付消費者的損失,若不足部分則由品保協會的代償基金補足,該措施預期能在經營風險發生時,減少對消費者的衝擊。
✅ 強化監管機制 穩定市場
她強調,目前已建立定期稽核機制,每月檢查旅行社的經營狀況,並與品保協會合作,對有異常跡象的業者進行即時監控或提早介入,避免損害擴大及防範惡性倒閉事件進一步擴大。未來仍將優化現有監管措施,包括提高稽核頻率、擴大監控範圍等,並結合履約保險的配套方案,持續觀察市場反應。
甲種資本增壓
業者籲源頭管理
甲種旅行業聯會 新任會長 陳永翔(上圖中)
甲種旅行業聯會(簡稱甲聯會)新任會長陳永翔認為,政策的制定應以市場需求與實際運作為依據,從源頭改善管理機制,而非僅以少數惡性案例為由,對全體業者施加額外負擔。同時,希望未來政策能兼顧業者的實際需求與消費者的保障,為台灣旅行業創造更穩健的發展環境。
✅ 避免一刀切 影響良性業者
陳永翔指出,此次提案雖是因少數旅行社經營不善引發,但對占總體旅行社99%的良性經營者卻帶來額外負擔。他認為因個別案例導致全體業者需承擔額外責任,對於正常經營的中小型甲種旅行社甚不公平。實質衝擊方面,大多數甲種旅行社資金運作本已緊湊,新增的資本額與保證金要求將對金流管理造成負擔,並可能影響正常業務操作。
對於提高資本額與保證金陳永翔認為,這些措施僅是「治標」手段,無法解決問題根源。他指出,改善查核機制是杜絕問題的關鍵要素,例如:嚴謹的市場查核,監控商品售價的合理性,避免過低價格吸引消費者卻導致經營風險。他也建議加強查核,如觀光署、品保協會定期檢視市場產品,針對異常情況進行專業評估,強化對潛在經營風險的旅行社監控,預防問題擴大化。
建議產官學合作
探討有效管理機制
中區甲聯會會長 林士傑(上圖右)
將於12/15上任的中區甲聯會會長林士傑表示,修正條文提高業者資本額及保證金,雖然此舉試圖篩選出更穩健的業者,但無法有效遏止不肖旅行社利用資本運作惡意倒閉。
他指出,疫後復甦期業者財務狀況普遍脆弱,此時強推高額資本要求,反而可能導致更多合法經營者退出市場。相比之下,提高履約保證保險的修訂則獲業者支持。
✅ 加重懲罰 強化震懾力
針對惡意業者,林士傑主張採取更嚴厲的懲罰措施,如加重刑責、限制經營資格。他認為當前的罰則對不肖業者威懾力不足,甚至將品保協會提供的賠償金視為逃避責任的手段,因此建議未來應強化對惡性倒閉者的資產追償機制,並考慮導入刑事責任,讓不法者付出更高代價。
林士傑提議,觀光署可主導產官學合作召開座談會,邀請大家共同探討如何從制度層面杜絕惡性倒閉,以制度化方式提升市場誠信環境,確保消費者與業者雙方利益不再受惡意行為侵害。
【TTN旅報1380-1381期, 2024/12/9 出刊, P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