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為鼓勵國人蒞臨花蓮旅遊並促進合法旅行社帶團至花蓮,推出「旅行社獎勵計劃」,109年6月20日至11月15日活動期間,只要旅行社帶團到花蓮累計達一定人數,並至少在合法旅宿業住宿1晚,即可獲得獎勵金!帶團人數達1000人、獎勵3萬元;達3,000人、獎勵金5萬元;達5,000人以上則獎勵7萬元。
申請方式為旅行社提供保險單(影本)、旅宿業回傳之團體確認單(正本)、旅宿收據或發票(影本)及其他申請相關文件,縣府將依申請送達順序進行審核及核撥獎勵金。此外,花蓮縣府更加碼推出「玩花蓮、抽豐田」活動,6/20~11/15活動期間,國人不論參加旅行團或自由行,只要在花蓮合法旅宿業住宿,並上活動官網登錄相關資料,即可參加抽獎,將豐田汽車開回家!
花蓮此計畫不與其他補補助方案衝突,歡迎旅行社多加帶團來花蓮及申請獎勵金,詳情請見花蓮觀光資訊網(http://tour-hualien.hl.gov.tw/news/latest/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