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至6/8 共4週, 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一「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

配合防疫措施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公告國内旅遊處理原則。品保協會表示,目前國內旅遊仍可繼續成行,倘若旅客仍欲延期或取消行程解除契約,得依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辦理,即旅行社除得扣除已代繳之行政規費及已支付之必要費用外,並得向旅客收取不超過5%旅遊費用作為補償。

目前政府並無規定旅行社無法出團,已報名之行程仍可照常出團,但請出團旅行社務必加強防疫措施。

必要費用包含:1.交通,2.住宿,3.景點門票,4.旅行社已支付且無法退還之費用。

衍生退費爭議可檢附相關單據向品保協會申訴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