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輪在台灣發展已經30餘年,但在台灣帶來的母港周邊效益卻不彰顯,主要在於後勤補給功能、人才培育等並未發揮效果。台灣遊輪旅客假設每年有100萬人次,每人次預算費用2萬,扣除旅行社及港口費用5千元,那每年就有150億的觀光利潤流出;反觀外國人來台搭遊輪,每年約兩萬人次,搭飛機來台再搭遊輪出去,在台灣消費預估為兩萬,每年則僅有4億的收入,與流出的150億相差37.5倍之多。
如果外國遊輪掛靠台灣,假設2500名旅客及1500名船上工作人員合計4000人,上岸3500人每人每小時消費500元台幣,那每小時就有175萬元留在台灣,靠港六小時僅有1,050萬元,那每年需有1429艘次來台靠港,才有辦法平衡這些逆差。
這些船公司賺走的錢,台灣想要賺回來,就得發揮母港的功能。而協會未來想做的,除了實現社會責任,對政府提建言,也關心台灣人上船的工作權保障、海洋永續發展議題。就採購面而言,船商通常要求進口補給簡化流程以利作業,但台灣方非但不該簡易放行,反而要增加進口出口的困難,才能讓船商選擇在台補給;除了通關流程以外,也需要有個統一的窗口整合遊輪所需的資源並對外溝通,協會內部擁有多方企業菁英,期望在未來能繼續發揮長處,為業界服務。
另外,讓台灣人才上船服務也是協會致力推動責任之一,希冀未來以台灣為母港,就要有台灣船員上船服務,協會可協助負責教育訓練,推動聘用台灣人作為船員,並且協助國際遊輪來台徵才的資訊揭露,讓台灣人才走出去,母港發揮功能留下錢財。(本文由受訪者口述,記者李沄臻整理)
台灣遊輪產業發展協會秘書長 許堂修
【TTN旅報1130/1131期, 2020/2/24 出刊, 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