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保協會辦防疫說明會 釐清法規保障業者

【上圖】品保協會理事長許禓哲勉勵業者共同撐過疫情危機。【下圖左】品保協會舉辦的防疫說明會吸引許多業者到場聆聽【下圖右】旅遊糾紛協調處委員會主委吳雁輝為業者解答與消費者之間的退費歧異。

品保協會2/27在台北舉防疫說明會,吸引相當多業者到場聆聽,品保協會理事長許禓哲也向各家業者喊話,認為新冠疫情可能還會再影響3個月,希望大家在防疫期間把身體顧好,等待景氣復甦後的生意高峰。

說明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品保協會同仁先向業者說明容易混淆的各種規範,例如燈號警示部分,雖然以往依外交部的旅遊警示為準,但現在屬於非常時期,需遵照交通部觀光局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的1~3級警示,並特別指出大家最容易誤會的第2級警示,是包含「退費金額=旅遊費用-必要費用(含行政規費)」,以及「解約的一方應再補償他方(最高不超過旅遊費用5%)」,而媒體時常只報導5%的部分,而少了前一項的退費金額內容,因而導致消費者與業者認定不同的糾紛。

而無發布疫情等級地區以及被列為第1級注意的地區,都是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範,旅客若行前解約,退費金額須扣除行政規費與賠償旅行社損失,不同的解約日期級距會按不同旅遊費用比例賠償,但若旅行社實際損失超過原定賠償基準,可檢附如開票費用、住宿費、交通費等單據,依實際損失求償,業者應請航空公司或Local協助提供單據並詳列費用,以此向旅客說明、避免爭議。

說明會第二階段讓各家業者提問退費疑惑與糾紛處理,並由品保協會旅遊糾紛協調處委員會主委吳雁輝協助解答,吳雁輝除釐清適用法規,也提醒業者除在契約上避免使用「保證出團」字眼,若更改航班一定要取得旅客同意並新訂契約,另機加酒產品並不適用定型化契約,有些業者並不清楚仍與客人簽約、保責任險,都屬無效,建議大家自訂規範,例如一開始便載明使用的是不可退改的廉航,才能對業者有較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