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青年創業,投入部落、農村等旅遊體驗,交通部9/23公告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將「乙種旅行社資本額門檻由300萬元降為120萬元,且可招攬取得合法居留證的外國人、中國、港澳居民在國內旅遊」。
由於近年農村、部落旅遊體驗超夯,加上為了扶持青創業者投入旅遊業,交通部9/23公告實施旅行業管理規則修正條文,並從即日起開始實施。
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長劉士銘表示,修正後的條文主要是放寬乙種旅行社的資本額從300萬元降至120萬元;乙種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1家,從須增資75萬元降至60萬元,但其原資本總額,已達增設分公司所須資本總額者,不在此限。
除此之外,過去取得台灣居留證的外國人無法參加專營國旅的乙種旅行社旅遊團,但許多東南亞移工在台工作也會有旅遊需求或需要陪同雇主參團,因此也放寬乙種旅行社能接待有合法居留證的外國人。
【TTN旅報1110期, 2019/9/30出刊, P50】